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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五)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6日 |文章来源:通和物业

 

三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多层0.02元,高层0.04元)

  (1)公灯

  每周二次巡检公共照明设备,修复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保持楼道灯、庭院灯95%以上的亮灯率。


  (2)公共电气柜

  每月一次对室内、室外的公共电气柜进行巡检、保养,每年一次对电气安全进行检查。

  

  说明:

  (1)公共照明成本构成:①公共照明运行(电耗)。②零星更换灯泡、灯头、灯座、开关等。③设备的养护。

  (2)一类中大堂未使用分体空调的,按对应收费标准酌减0.02元计费。


  4、消防系统(消防设施、设备)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一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08元)

 

  (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查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天检查火警功能、报警功能是否正常,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监控。

  (4)每年试验一次探测器,并对全部控制装置进行一次试验,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后,应定期清洗,不合格的应当调换。

  (5)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并作一次放水检查。

  (6)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7)消防通道畅通。


二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01元)

 

  (1)消防泵每月启动一次并作记录,每年保养一次,保证其运行正常。  

  (2)消防栓每月巡检一次,消防栓箱内各种配件完好。

  (3)每半年检查一次消防水带,阀杆处加注润滑油等,保持消防器材能随时有效使用。

  (4)按需配备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临近失效立即更新或充压。

  (5)消防通道畅通。


  5、避雷系统(避雷设施)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01元)

  每年二次维护保养避雷装置,保证其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说明(避雷系统成本构成):(1)避雷系统保养。(2)避雷系统年安全检测费。

  6、弱电系统 运行、保养、维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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