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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物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三)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文章来源:通和物业


四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08元)

  1、人员要求

  (1)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

  (2)对小区日常护卫事项做出正确反应,能使用消防器材。

  (3)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

 

  2、门岗

  (1)主出入口24小时值勤,边门定时开放,有交接班记录。

  (2)对进出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3、巡逻岗

  (1)白天巡查次数不少于四次,夜间重点部位巡查不少于二次,并有巡查记录。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4、技防设施和救助(监控岗)

  有电子防盗门

 

  5、车辆管理

  (1)设置简易的交通标志。

  (2)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3)收费管理的停车场库应24小时有专人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备有必需的消防器械。


五   级

(拟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收费基准标准为0.05元)

  秩序维护服务基本要求

  (1)每天定时在小区巡逻。

  (2)在遇到突发事件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管理处和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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