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乙方(业户): 联系电话:
装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装修装饰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装饰装修施工地点
四、装修装饰工程内容:
五、装饰装修施工人数为 人;发放装修许可证 个。
六、装饰装修的施工要求及违约责任:
1、乙方应认真阅读并遵守本协议和装饰装修的相关规定,同时向装修施工人员讲清楚并要求遵守。
2、严禁破坏、拆除、改变原房屋的结构,承重部位、楼地面及防水部位的防水层、地暖管、给排水管、电线电缆等,否则乙方将承担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停止某些供水、供电等的物业服务。
3、为不影响其他业户的正常生活,乙方施工时间只允许每日:上午:7:30——11:30,下午:1:00——5:00(五一后2:00——6:00)。
4、运送材料进入小区,要向门岗报告并接受检查。在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楼梯间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妥善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花岗岩地面上拖拉材料。如有损坏,将视情况给予罚款。
5、使用电梯运送材料时,须由物业服务人员陪同、监督。禁止运送未经封闭硬包装的水泥、沙子、粉料、垃圾等。运送包装好的材料、电器、家具等,每次连人带料不能超过600千克。
6、对装修人员进行教育,要爱护本物业的公共部位及公共设施设备,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乱扔垃圾,不准有野蛮施工行为,不准在小区内乱串,不准乱贴广告和从事与装修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或有业户举报,每次将给予业主100元违约金处罚。
6、装修垃圾装袋或成捆堆放在指定位置,液体废料不得倒入下水管道。
7、安装空调时,应向物业管理处报告,统一位置,统一要求,禁止破坏墙面和防水、保温层。否则,将被处以违约金罚款。
8、装修时不能封堵,改造暖气管道、天然气管道、上下水管道、太阳能管道和通风管道,若造成天然气管道验收不合格,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9、本小区房屋地面以下铺设有供暖、供水、供电等管线,禁止在地面打孔、钉钉、切割等有可能造成损害上述管线的行为。否则,后果自负。
10、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存放于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共用部位装修垃圾的清理,垃圾清理为有偿服务。
11、乙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甲方根据情节及损失情况有权对乙方做如下处理:⑴扣履约金(部分或全部);⑵扣留没收施工工具;⑶责令停工,恢复原样;⑷停止提供物业服务。
12、因乙方违反协议,造成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及供暖、供水、供电、防水层等受到破坏,造成业主及其他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装修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七、装修履约保证金和管理费
1、乙方需向甲方交纳2000元的房屋装饰装修履约保证金和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每平方米2元的装修管理费(含垃圾清扫、清运等)。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前往验工。无违规现象,将有关证件交回(证件如有遗失,每个证件将扣工本费10元),一年后凭收据领回履约保证金。
八、其它
1、本协议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业主) 装修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