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华瑞园物业服务区域内 号楼 单元 室(以下称本物业)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本人同意由建设单位选聘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物业的管理者。
二、本人已详细阅读并确认了《华瑞园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承诺遵守其所有约定条款。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规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在相关买卖合同签署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变更情况书面通知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临时管理规约承诺书,送递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莱州市通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之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