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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收费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通和物业



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 

国 务 院 机 关 事 务 管 理 局 文 件

国管改字[2002]6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深化机关后勤改革,建立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费用结算制度,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国管改字[2001]154号)和财政部《中央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管理试行办法》(财预[2001]330号)等文件精神,我们研究制定了《中央(区)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呼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执行。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本文来自:法律快车 www.lawtime.cn]

 



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

物业管理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参考标准

 

  一、房屋日常养护维修


  房屋日常养护维修是指物业管理单位为保持办公楼(区)房屋原有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进行日常养护和及时修复小损小坏等房屋维护管理工作。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房屋地面、墙台面及吊顶、门窗、楼梯、通风道等的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确保办公楼(区)房屋的完好等级和正常使用;及时完成各项零星维修任务,零修合格率100%,一般维修任务不超过24小时。


  (三)收费标准:0.80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包括办公楼及附属建筑物下同)。


  二、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


  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给排水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使用所进行的日常养护维修。


  (一)服务内容:对办公楼(区)室内外给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养护维修。


  (二)服务标准:加强日常检查巡视,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保证水质符合国家标准,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路、水泵、水箱、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水箱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消毒,定期对水泵房及机电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清洁;定期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畅通;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维修合格率100%,故障排除不过夜,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三)收费标准:0.60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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