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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物业服务项目收费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通和物业
  七、绿化管理


  绿化管理是指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管理。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树木、花草、绿地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办公楼(区)“门前”规定区域绿地的养护管理等。


  (二)服务标准:植物配置合理,绿地充分,无裸露土地;花草树木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权及病虫害现象;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三)收费标准:0.40元/月/平方米(按绿地面积计算)。


  办公楼(区)花卉摆放及节假日装饰等美化服务,根据机关需求由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八、传达、保安、秩序管理


  传达、保安、秩序管理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登记、查验,防止盗窃、破坏及意外事故,办公区车辆、道路及环境秩序管理等。


  (一)服务内容: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防盗、防火报警监控设备运行管理,门卫、守护和巡逻,公共秩序维护,治安及其它突发事件处理等;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


  (二)服务标准;建立办公楼(区)传达、保安、车辆、道路及公共秩序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办公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严格验证、登记,杜绝闲杂人员进入办公楼(区),环境秩序良好;维护和保证防盗、防火等报警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高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三)收费标准:0.80元/月/平方米。


  九、会议服务


  会议服务是指为机关在办公楼(区)举办的各类会议、活动提供的劳务服务。


  (一)服务内容:会议室的茶水供应、保洁等服务。


  (二)服务标准:建立会议室管理制度,制订会议服务规程并认真落实,保证茶水供应并定时续水,保持室内整洁。


  (三)收费标准:2元/半天/平方米(按会议室使用面积计算)。


  贵宾接待室(外事接待室)、多功能厅、礼堂等会议场所,根据本单位情况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十、代办服务


  代办服务是指机关委托的报刊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水电暖费等公共服务。


  (一)服务内容:受机关委托,为机关代办报刊征订和邮件收发、代收代缴房租、水电暖费等公共缴费服务。


  (二)服务标准:根据机关委托和要求,保证报刊征订和报刊、邮件、汇款分发及时准确,按时有效完成各项代收代缴任务;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收费缴费,计数准确,各种收费缴费凭证安全。


  (三)收费标准:按报刊征订金额及代收代缴费用总额的4%的比例提取服务费。


  十一、其它项目


  办公楼(区)消防设备、报警监控设备、楼宇自控设备、通讯设备、卫星电视接收设备、网络设备等的管理维护维修及特约服务项目等,由各部门按照《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国管改字[2001]154号)精神,参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情况双方协商确定服务内容、质量和收费标准。


  以招标方式聘用社会物业管理企业承包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的部门,由双方根据市场调节价协调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质量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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